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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13年全省建築工程類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來源:貴州省省住建廳、人社廳   時間:2013-08-09 11:53:02    閱讀:55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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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有關部門,各大專院校,中央在黔單位:

  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做好2013年職稱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黔人社廳通〔2013〕179号)精神,為進一步完善我省建築工程類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價機制,經研究,現就做好2013年全省建築工程類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組織領導

  (一)全省建築工程類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考代評”工作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會同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二)全省從事建築工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凡需晉升建築工程類專業助理工程師、工程師任職資格,都必須通過資格審查和參加考試,達到規定的合格标準,方可取得相應資格。

  (三)全省建築工程類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實行全省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試題、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地點、統一評分标準和統一合格标準。

  (四)全省實行統一合格标準,向基層一線傾斜。縣(市、區)、鄉(鎮)專業技術人員在全省合格标準下中級降5分,初級降3分。

  二、報考條件

  凡需晉升建築工程類專業助理工程師、工程師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須分别同時具備以下報考條件之一:

  (一)助理工程師:

  1.獲得理工類大學本科畢業,從事建築工程專業工作一年以上;

  2.獲得理工類大學專科畢業,從事建築工程專業工作三年以上;

  3.獲得理工類中專畢業,從事建築工程專業工作五年以上。

  (二)工程師:

  1.獲得理工類碩士學位;

  2.獲得理工類雙學士學位(其中之一必須具備相關專業學位),從事專業工作三年以上;

  3.獲得理工類大學本科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任職資格,并擔任助理工程師職務四年以上;

  4.獲得理工類大專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任職資格,并擔任助理工程師五年以上;

  5.獲得理工類中專畢業,取得助理工程師任職資格,并擔任助理工程師七年以上。

  (三)需要轉任建築工程類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在新崗位工作一年經考核合格,可直接報名參加相應資格的考試。

  (四)原在鄉鎮企業系統獲得建築工程類相應中、初級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需要晉升或轉任的,可按照“報考條件”中相對應的報考條件進行申報。

  (五)根據省政府《貴州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規定》(〔2007〕102号令)和黔人社廳通〔2013〕179号文件精神,2013年申報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須具備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組織的公需科目《工業強省戰略學習》考試合格成績和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學時。申報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還須提供《貴州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證》,申報中級繼續教育學時累計達到規定的360學時以上;初級繼續教育學時累計達到規定的80學時以上。鄉、鎮(不含城關鎮)和民營經濟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學時要求适當放寬,申報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累計完成100學時;初級累計完成40學時。

  三、專業設置及考試科目

  (一)專業設置:建築工程類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設11個專業,分别為:1、建築工程管理;2、建築結構;3、城鄉規劃;4、建築專業;5、建設工程造價;6、風景園林;7、暖通與燃氣;8、給排水;9、岩土工程;10、建築電氣;11、市政工程。

  (二)考試科目:各專業初級考試設《基礎理論》(含《專業知識》内容)一個科目,各專業中級考試設《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兩個科目。各科目具體内容詳見《考試大綱》。《考試大綱》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委托貴州省建設教育協會組織編定。

  (三)考試每年舉行一次,考試成績當年有效。

  (四)需要購買《考試大綱》的考生,可在現場資格審查期間到貴州省建設教育協會(貴陽市延安西路2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大樓2301室)和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聯系購買。

  四、考試時間、地點及報名方式

  (一)考試時間:2013年11月3日。

  中級

  上午9:00—11:30《基礎理論》

  下午14:00—16:00《專業知識》

  初級

  上午9:00—11:30《基礎理論》(含《專業知識》内容)

  (二)考試地點:全省統一在貴陽市設置考點,考點分布詳見考試準考證。

  (三)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今年全省建築工程類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報名,均采取網上報名方式進行,考生請于2013年8月5日9:00—8月9日17: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gzpta.gov.cn),進入網上報名系統,選擇省直入口,如實填寫本人信息進行網上報名,并按照屬地原則,選擇現場資格審查點,同時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大小10—20kb之間)。報名申請被接受後,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号。報名序号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考生報名後兩個工作日内查詢報名審核結果,審核通過後,需下載并打印《貴州省建築工程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考代評”審查表》。參考人員在網上報名時所填信息必須真實,如在現場資格審查中發現考生所填報的信息與真實情況有出入時,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

  2.現場資格審查和交費。網上審核通過者,請按第五條的要求準備相關資料到各現場資格審查點進行審查并交費。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現場資格審查點按照屬地管理、方便考生的原則,按省直和市、州兩級設置。設省直、貴陽、遵義、六盤水、安順、黔南、黔東南、黔西南、畢節、銅仁10個現場資格審查點,省直現場資格審查點設在貴州省建設教育協會(貴陽市延安西路2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辦公大樓2301、2311室)。各市、州現場資格審查地點由各市、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商定後設置,聯系電話另行通知。現場資格審查時間為2013年8月12日至8月16日。應考人員隻有在現場資格審查通過且交費确認後,才能視為報名成功。

  3.準考證下載。報名成功後,請于2013年10月29日9∶00—11月1日17∶00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網址:http://www.gzpta.gov.cn)下載準考證。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851—6810676。

  政策咨詢和省直現場審查咨詢電話:0851—5360336、5360753、5360321。

  五、現場資格審查。

  (一)報考人員在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提供下列材料進行資格審查:

  1.下載并打印《貴州省建築工程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以考代評”審查表》。考試人員屬國有企事業單位的,經單位人事部門審查填表内容,同意推薦報考後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考試人員屬非公有制單位的,經所在工作單位同意推薦後,還需經本人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審查填表内容後,在人事檔案存檔單位欄中加蓋檔案管理部門公章。

  2.(1)學曆(學位)證書原件及複印件一份;(2)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一份;(3)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需按規定進行年審)、聘任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各一份;(4)申報中級任職資格的人員須提供國家或省統一組織的有效期内的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原件、複印件各一份,達到免試條件的須提供相關證明原件;(5)任現職以來的個人專業自述(加蓋現工作單位公章);(6)《貴州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登記證》原件、複印件各一份(《工業強省戰略學習》考試登記事宜,請咨詢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系電話:0851—6817739,2012年已培訓過的不需重複培訓。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組織的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培訓事宜,請咨詢貴州省建設教育協會,聯系電話:0851—5360321)。(7)個人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單位報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誠信承諾書(在網上報名時下載)。

  (二)資格審查要求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對省直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對本地區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經審查合格的,要在《貴州省建築工程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以考代評”審查表》上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

  全面推行申報人、申報單位承諾制度,申報人要對自己申報的個人信息和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簽署誠信承諾書,推薦單位要對推薦人員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簽署誠信承諾書,以确保申報材料的客觀、真實。對未簽署承諾書的報考人員和單位,現場資格審查部門不得受理報考材料。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資格審查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有僞造學曆、資曆等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考試、任職資格。并從認定之日起延期三年申報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和資格考試違紀受查處的,從通報之日起延期三年申報。

  六、收費标準

  按照省物價局、省财政廳《關于重新核定我省職稱評審費的通知》(黔價行事字〔1998〕196号)審核的标準收取;中級每人250元;初級每人80元。

  七、證書頒發

  全省建築工程類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的名單将在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址:http://www.gzjs.gov.cn)、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址:http://www.gzrs.gov.cn)、貴州省建設人力資源網(http:// www.gzchrn.com.cn)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省直合格考生由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行文确認任職資格,并頒發資格證書;各市、州合格考生由各市、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确認任職資格,并頒發資格證書。合格人員的《貴州省建築工程類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以考代評”審查表》由行文單位加蓋公章後,存入申報合格人員檔案。

  全省建築工程類初、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考試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各地、各單位接此通知後,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宣傳工作,将考試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要求及時通知到專業技術人員,以便考生報考。

 
                                   貴州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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